第710章 盗版(1/2)

除了前面说的风格问题,这张专辑之所以会失败,还有一个更大的原因,那就是数字音乐的崛起。

这一世因为卢德双的出现,导致网吧在全国遍地开花,甚至因为竞争的原因,导致原本属于天价的上网费,在这两年里,已经直接跳水到十几年后,普通网吧的上网费用,一小时三元,甚至在一些黑网吧里,更有一小时两元的存在。

这样的情况,自然就导致了国内网民的暴增,那速度,简直跟坐上火箭一般。

而当网民们在网上可以搜到免费的音乐时,那么他们为什么要浪费钱去购买专辑?

可以说,这个问题,是无解。

唱片行业。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里,已经发展了上百年,成熟完善的市场环境和高力度的版权保护政策,使这些国家的消费者长期以来养成了正版消费的良好习惯。

然而数字音乐出现后,网络免费下载音乐,在短时间里就对唱片公司的销量造成了巨大的打击。

也许是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重大的盗版冲击的唱片公司,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能找到能够阻截网络盗版、保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直到2003年苹果公司推出iPod+iTunes模式,并从中赚到了大把的真金白银,唱片界才看到了一个能解决自己当下困境的可行方案。

虽然经过几年的发展,现在欧美的数字音乐市场已经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的轨道,但是传统唱片业的衰败已成事实。

唱片巨头独享高额利润的时代一去不复返,现在的唱片公司只能与网络运营商、数字音乐服务商、终端设备制造商等共同分享数字音乐这块蛋糕。对欧美的唱片产业而言,数字音乐时代的到来是一场由新技术产业对传统产业发起的利益篡夺,传统唱片产业与新技术的合作更多的是出于被迫而非对其发自内心的追捧。

而在华夏,唱片公司的心态却大不相同。

说实话,华夏的唱片市场从来都未能发育成熟,传统音乐产业长期困扰于盗版对其利益的侵蚀,盗版的市场占有率超过95%,发行唱片无利可图是一个公开的事实。

在这样的境况下,国内的唱片公司磨练出了一套不靠发行唱片生存的本领,它们大多沦为了经济公司,靠艺人走穴、开演唱会和广告代言勉强维生。数字音乐的到来,使中国唱片业本来就微薄的赢利空间进一步被挤压。但是对于本来就在唱片销售上赚不到钱的唱片公司来说,对这种打击的感受力度远远没有他们的外国同行来得那么强烈,因为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实体盗版变成网络盗版而已。

而真正对数字音乐充满怨念的人,估计要数国内的实体唱片的盗版商们,他们才是数字音乐时代到来的真正利益受害者!

“那按你的意思,我这专辑的首日销量,还算不错喽?”

听着卢德双的解说,黄博也渐渐缓过神来,以他对音乐的热忱,自然是知道数字音乐这个东西,可毕竟没有亲身经历过,他并不是很了解数字音乐的危害有多大,不过有一点,他是听出来了,那就是现在实体唱片业在数字音乐跟盗版商的夹击下,已经真的名存实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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